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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节(1 / 2)





  夕阳美好,华灯初上。他站在将军澳一栋闹鬼的公寓里,却仿佛立在了情人的掌心上。

  再没有更甜蜜,再没有更安心。

  “我倒有个比找老白更好的主意。”方岚换了话题,缓缓说,“你记不记得温碧芝和阿mark出事的消息,是谁第一个知道并且报警的?”

  詹台扬扬眉毛:“狗仔?”

  方岚说:“不错。从温碧芝和阿mark进入公寓楼,一直到他们从楼里出来,狗仔连着倒班,也没有断过守在他们楼下,甚至还有物料留下。如果同一栋公寓里面曾经有搬家或者异常,狗仔很有可能第一时间知道。我们现在既然查不到监控,不如去询问一下盯着他们的狗仔?”

  詹台沉吟片刻:“可以是可以。但是,狗仔这个身份很敏感。”

  “阿岚,你有没有想过,从温碧芝和阿mark遇害,一直到他们二人被爆出死亡,这个三天的时间段,其实很微妙?”

  “三天时间,既可以满足阿mark潜逃和隐藏的时间,从而保证阿mark身上的嫌疑一直存在,从而转移公众的视线。”詹台说,“又可以保证阿mark的尸体从楼内转移,且案发现场的所有证据都被清理干净。”

  “如果比三天时间更长,尸体腐化严重会有尸臭引起其他人的怀疑。死后三天发现尸体的这个时间,从哪方面想,其实都非常完美。”

  “而三天这个时间里面阿mark和温碧芝究竟出没出过公寓这个说法,都是来自于狗仔的一家之言。”詹台深吸一口气,缓缓说。

  方岚抿起唇,脸色也严肃下来:“不仅仅是这样。阿mark和温碧芝相恋的消息,是狗仔最初爆出来的。而阿mark和温碧芝各自的家庭背景,脉络甚厚自成体系的香港狗仔也会比其他普通人知道得更清楚。”

  “如果真的有人能够挖出来阿mark和温碧芝是母子关系的话,香港狗仔的嫌疑比毫无人脉的普通人大得多。”

  詹台微微一笑:“更何况,狗仔在警方和医院都有线人。而且,维多利亚公园那座镇魂棺,狗仔不可能不知道。”

  “如果一个狗仔,曾经在多年之前报道过维多利亚公园厕所内的凶杀案,并且知道血钟的存在。那么这次他勒索不成,将阿mark和温碧芝双双绞杀。”

  “他在母亲面前绞杀亲子,做下滔天大恶,又担忧温碧芝报复,便想起多年以前曾经手过的凶杀案和当年曾参与血钟镇魂的神婆。”

  方岚下意识地敲了桌子:“所以温碧芝和我们在公园里面看到的无名女鬼,足心才都有一朵白云,对吗?”

  詹台皱紧眉头,说:“目前看来嫌疑最大。但是我们手头没有证据,是与不是,都还不能确定。”

  方岚轻笑:“想这么多,还真不如和狗仔见一面。”

  她歪了头,指了指自己的脸,难得俏皮地与他玩笑:“你看看我这张脸,像不像曾与哪位大明星有过一夜情?刘德华?张学友?梁朝伟?你觉得哪个更劲爆些?能让狗仔一听就有兴趣的?”

  詹台脸色一沉:“说自己跟人一夜情,就这么不看顾名声的吗?我看,倒不如说你是谁的私生女。赌王何生怎么样?够不够有料?”

  方岚哈哈一笑,也不和他争,翻出早上看过的苹果日报找下方的电话。

  “喂?您好?我找阿sam先生。”方岚软下声音,她会说粤语,此时却甜美无双地讲普通话:“不,我只能找他。我有料要爆。”

  “你知道卫帅吗?前两天来红磡开演唱会的……嗯,我是他的前女友。我有他的全裸艳照……不,不仅仅是我的。还有一些香港女明星的。”

  “不……我不能告诉你。”方岚温柔地说,“我只告诉阿sam先生。我要见他。”

  “证据?”方岚又带了几分霸气,“阿sam先生见了我就知道了。”

  “我的脸就是证据。”

  第73章 马头角

  接近凌晨三点,他们才在弥敦道的太子酒店旁边堵到刚刚收工的阿sam。

  阿sam因着最近温碧芝的案子大出了一番风头,时间紧迫。他狭长的眼睛滴溜溜地在方岚的脸上转了一圈,缓下方才还不可一世的神情,耐心地问:“你在电话里讲,你是卫帅的女朋友?”

  詹台侧身将她半遮在身后,挡去阿sam打量她的审视的眼光说:“阿sam先生有没有兴趣,知道杀害温碧芝和阿mark的真凶是谁?”

  阿sam脸色一变,上上下下将詹台看了几秒钟,才问:“后生仔,话不好乱讲。什么人告诉你阿mark已经死了?”

  詹台微微一笑:“阿mark自己告诉我的。”

  他伸出左手三指并拢,指尖小簇火焰跳跃不定,掌心一攥糯米,下面一圈红字,压着阿mark的生辰八字。

  若说信,阿sam自然不信。但是做狗仔原本就讲究信息充沛渠道广泛,到底还是耐下性子找了家茶餐。

  阿sam脸上仍是疑虑:“非亲非故,你们二人为什么要费心思查这么多?”

  詹台随意地摆摆手:“粉丝,粉丝懂不懂?粉丝对明星的爱多伟大多执拗,倾家荡产来见一面的都有,我替她报仇雪恨算什么?”

  阿sam被他这么一噎,便点点头,说:“有什么问题,你问吧。”

  时隔半年,阿sam记忆已不比当初清晰,但他狗仔多年触觉极为灵敏,见微知著,只听到詹台和方岚问出的问题便联想到问题所在,挑起眉毛看着他们说:“阿mark身材高大,放得下他整具尸体的搬家,别说那三日,就是两人交往的半年里我都没有见过。”

  詹台笑得云淡风轻:“放得下全尸的你没有见过,那放得下零碎尸块呢?你见过没?”

  阿sam听到此刻,脸上骤然变色,终于慢慢坐直身子,正眼看着詹台和方岚。

  他脸上神情变幻没有避讳他们,半晌也没有说话。

  方岚看到阿sam的表情,心里倒渐渐有些摸不准。他们直截了当来找狗仔,多少也存了些试探的心思,可是直到此时,阿sam表现得又确实像是完全不知情。

  甚至在她和詹台以言语试探的此时,还满身戒备地在桌下拿出手机捏在手里,像是摸不准是否立时报警。

  方岚有些啼笑皆非:“……我和詹先生的通行证签注,都是今年第一次使用。凶手确与我们无关,您就是报警也只是浪费时间。”她笑着提醒他。

  阿sam一语不发看着她,掂量了片刻,才终于开口:“能放得下尸块的……那就多了。”

  清晨九点多,就有代购推着大号的旅行箱从公寓内离开,中午到晚上,又曾有几波出差的商旅客或度假出门的一家人,推着大包小包的行李,从公寓中离开。

  詹台伸手敲着桌面,神色凝重:“出差和度假的商旅客,都在公寓前面搭乘了计程车。可以直接排除。如果真的是抛尸,不太可能选择计程车这种太容易留下痕迹的交通方式。”

  “代购出门虽然带着32寸的行李箱,但是他一个人能够同时推三个箱子,从公寓出门之后像是朝地铁的方向走去,显而易见箱子全部都是空箱子,是为了买好东西方便人肉运输到深圳去的。”方岚沉吟,“如果箱子里面放了尸块,会很沉的,他肯定拿不了三个。更何况还要拎着有尸块的箱子去地铁站。逆天的心理素质也难做得到啊。”